普通胃疾病引起的胃痛與胃癌引起的胃痛在性狀、規律和嚴重程度方面均存在一定區別,具體如下:

1、規律:普通胃病引起的胃痛通常指胃潰瘍、慢性胃炎或十二指腸潰瘍引起的胃痛,具有一定規律性。胃潰瘍疼痛往往表現為飢餓痛,進食後疼痛減輕,服用潰瘍藥物可緩解。十二指腸潰瘍一般為飽食痛和夜間痛。早期胃癌引起的胃痛症狀不典型,進展期胃癌為持續性疼痛;

2、原因:普通胃痛有一定誘因,如進食冰冷、不潔食物等,早期胃癌它往往是在普通胃病,如慢性萎縮性胃炎、胃潰瘍的基礎上發生;

3、嚴重程度:普通胃痛通過改善飲食、服用抗潰瘍藥物等可以緩解,一般不嚴重,而胃癌採用一般抗潰瘍治療往往無效,較為嚴重,需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