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障礙有多種名稱,精神病學稱為精神發育遲緩、精神發育不全、精神缺陷,教育心理學稱為智力落後,智力缺陷,兒童學稱為智力低下、智能遲緩、智力發育障礙,特殊教育學校稱為弱智、智力殘疾。嬰幼兒期最早表現出來的症狀往往是吃奶困難、不會吸吮、特別容易吐奶、明顯的運動發育遲緩、語言發育遲緩、智力落後、多動、注意力不集中。
先天性智力低下的孩子在面容、體態上有異常的表現,如21三體綜合徵。智力障礙按嚴重的程度分為輕、中、重、極重四級,兒童輕度智力障礙主要表現為學習困難,3年級以後往往各門功課不及格,中度智力障礙患兒在嬰兒期可有運動、言語功能發育遲緩、學齡期難以適應小學生活、不能完成讀寫、計算。
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的兒童往往運動、語言功能受損甚至不能行走,僅會發出表達情緒的叫喊聲,不能識別、躲避危險及個人自理能力差、不能獨立進食、穿衣等終生需人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