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診斷孩子是否存在智力低下主要基於以下三個方面:

1、智力發育明顯落後於同齡兒童;

2、孩子的社會適應能力有明顯缺陷;

3、有引起智力低下的病因學因素。智力落後的判斷,需要通過智力測試的方法評估,0-6歲的孩子,可採用丹佛發育篩查來測試,低於85分的提示有智力發育落後的情況,也可用格塞爾發展量表,進行診斷性測試,結果用發育商DQ來表示,發育落後的孩子的DQ低於75分。大於6歲的孩子,可用韋氏智測量表來測試,結果用智商IQ表示,如果IQ低於70分提示孩子智力落後,落後的嚴重程度以IQ值分為四級,輕度、中度、重度和極重度。現在簡單分為兩級,輕度和重度。IQ50-70分屬於輕度,50分以下的統稱為重度。適應性行為指個體參與社會職能的滿意度,主要表現為十個方面:交流溝通、生活自理、家居的情況、社交技巧、社區參與、自律能力、保證健康和安全的能力、學業水平、空閒的時間、工作情況。這十個適應能力中,至少有兩項有缺陷才認為有適應行為能力的缺陷,臨床應用的評定方法,有AAMD適應行為量表和嬰幼兒中學生社會生活能力量表來評定。引起智力落後的病因包括三方面,先天因素比如母孕期的原因,出生前母親接觸有害因素、物理射線、化學制劑、宮內感染、宮內缺氧;後天因素,孩子出生後的原因,如出生時窒息、顱內出血、各種腦損傷、黃疸、腦膜炎、腦炎;很多遺傳病引起孩子的智力低下,常見的有21-三體綜合徵,也叫先天愚型脆性X綜合徵,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癥、甲狀腺功能低下等。如果孩子智測有落後、社會適應能力有缺陷,還有病因學方面的支持,就可診斷為智力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