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化膿性骨髓炎選擇抗生素需要有效、聯合、足量、足療程,按照這樣的原則選擇抗生素。根據血培養或者分泌物的培養和藥敏試驗,選擇敏感抗生素,用藥週期比較長,至少要持續4-7周。

一般的情況下,早期住院治療,通過靜脈給藥,靜脈給藥效果是比較確切的,靜脈給藥3周,經過治療,病情比較穩定了,很多病人都該出院了。出院之後,改成口服抗生素,還要繼續應用3周,等到體溫正常,化驗白細胞數、血沉、C-反應蛋白都恢復正常,並且症狀和體徵明顯改善或者消失以後,得需要2周,才能停藥。

療程也不是固定不變的,4-6周是在比較早期,早期診斷清楚開始治療,通過保守治療能治好的病人,這個療程比較有意義,並且是以採取了比較有效的抗生素治療,更有意義。通過藥物治療,沒有效果,甚至病情加重,需要手術治療。骨髓炎治療並不是單純用藥,必要時還需要及時的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