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7個月不可以做流產手術。依據中國的法律,≥28周,即≥7個月,胎兒如果沒有合併嚴重的致死性畸形或胎兒染色體異常,孕婦或者丈夫,打算做流產手術或者引產手術,都不可以。因為法律規定≥7個月,只要不存在致死性畸形或染色體異常的胎兒,沒有權利做流產或者引產手術。並且流產手術僅僅侷限於小孕周,即6-9周的胎兒。7個月不保留胎兒的手術,不叫做流產,叫做中期引產。

當胎兒合併有致死性畸形或者重大染色體基因異常時,為了人口素質的提高,可以在醫生的幫助下入院,做大月份的引產。大月份的引產手術,與流產手術完全不一樣。如果沒有合併畸形和染色體病,醫院不允許隨便做引產或者流產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