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49天內,即妊娠7周內藥物流產較好,懷孕的妊娠週數是從末次月經第一天算起,較多人從排卵期算起,此時間計算不對。藥物流產前需進行常規的B超檢查,瞭解胎物是否在子宮腔內,如果胎物不在宮腔內,尚不能排除宮外孕,不可以進行藥物流產。一旦明確是宮外孕,藥物流產易導致輸卵管妊娠流產,對患者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可導致腹腔內出血,也許需進行手術治療。

7周內進行藥物流產,是因為此時胎盤還沒有完全形成,正處於準備形成胎盤的階段,胎物和子宮壁粘連不夠緊密,大多可通過藥物流產的方式將胎物完整排除。但患者需瞭解藥物流產也有風險,可有10%-15%的患者最後藥流不全而出現出血,引起貧血、胎物殘留的情況。所以藥物流產後建議由醫生檢查胎物是否排除乾淨,且在流產後2周再次進行B超複查,瞭解是否有胎物殘留,必要時需進行清宮治療,才能完整清除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