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導管去腎交感神經術(renalsympatheticdenervation,RDN)治療難治性高血壓限於下列四種情況:

1、足量且合理應用3種或以上,包括利尿劑在內的不同作用機制的降壓藥物(無臨床禁忌時使用醛固酮拮抗劑),經過數月的治療,診室收縮壓仍≥160mmHg(1mmHg=0.133kPa),如合併2型糖尿病者收縮壓≥150mmHg。同時經24h動態血壓監測或家庭自測血壓確定高血壓的診斷,排除白大衣性高血壓。

2、難治性高血壓的診斷由三級或有高血壓專科的醫院及有資質的高血壓專科醫生確定。

3、通過全面的病史詢問和臨床檢查,評價心、腎、血管的結構與功能,充分排除繼發性高血壓、假性難治性高血壓(血壓測量因素、患者服藥順從性差、服用升壓藥物等)。

4、腎臟腎小球濾過率eGFR≥45ml/(min・1.73m2),計算機斷層血管造影術(CTA)或磁共振血管造影(magneticresonanceangiography,MRA)確定腎動脈主幹直徑≥4mm並且長度≥20mm。

以下兩種情況經詳細評估和專科會診,必要時也可考慮RDN:

1、患者對於某些降壓藥物存在真正的不耐受,高血壓專科醫生確定這種不耐受不是由於患者本身的神經精神因素或醫患溝通不良所致。

2、合併可逆的高血壓危險因素,如肥胖、過量飲酒、睡眠呼吸暫停、高鈉鹽攝入等,應先行改變這些可控制的危險因素。控制這些因素後血壓仍不能達標,或無法控制這些因素者。

經導管去腎交感神經術(renalsympatheticdenervation,RDN)治療難治性高血壓(頑固性高血壓)禁忌症:

1、有腎動脈狹窄的證據(狹窄>50%;);

2、既往已進行過腎動脈介入治療;

3、腎臟腎小球濾過率eGFR<45ml/(min・1.73m2);

4、多條腎動脈或腎動脈主幹直徑<4mm或長度<20mm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