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確診的十一條標準具體如下:

第一、峽部紅斑。

第二、盤狀紅斑。

第三、光過敏,是指對日光有明顯的反應,引起皮疹。

第四、口腔潰瘍,一般為無痛性的口腔潰瘍。

第五、關節炎表現為非侵蝕性的關節炎,累及兩個或者是更多的外周關節。

第六、漿膜炎,包括有胸膜炎或者是心包炎。

第七、腎臟病變,表現為尿蛋白陽性。

第八、神經病變,表現為癲癇發作或精神病。

第九、血液學疾病。

第十、免疫學異常。

第十一、抗核抗體陽性。

如果以上十一條能夠滿足四條,就可以確診為系統性紅斑狼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