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是一種自身免疫性慢性疾病,本質是一種慢性複發性炎症,與自身抗體的產生有關,治療首先要明確屬於何種類型的紅斑狼瘡。多個器官系統受損害的一類疾病統稱系統性紅斑狼瘡,如果只是以皮膚損害為主,稱為皮膚型紅斑狼瘡,常見的有盤狀紅斑狼瘡即DLE,還有亞急性皮膚型紅斑狼瘡即SCLE。醫生會根據起病急緩、病情活動性和嚴重程度將系統性紅斑狼瘡分為輕度和重度,發病較急、危重,甚至危及生命的情況稱為狼瘡危象。

根據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輕中重度,採用不同治療藥物或不同治療強度。所有患者一般都會推薦使用羥氯喹為代表的抗瘧藥物作為基礎治療,能夠很好地抑制炎症。中重度患者往往還要加用糖皮質激素,必要時還要加免疫抑制劑,部分患者可以選擇使用生物製劑治療。皮膚型紅斑狼瘡患者可以考慮外用製劑,如皮膚外用軟膏配合口服藥物治療,口服藥物首選羥氯喹為代表的抗瘧藥物。如果外用藥羥氯喹達到一定療程,如2-3個月,皮膚型紅斑狼瘡還沒有較好療效,可以考慮加用二線、三線治療,如沙利度胺、甲氨蝶呤以及其它藥物。但需要嚴格遵守醫囑用藥,因為每一種加用或選用藥物都有獨特的不良反應或毒副作用,醫生會根據患者的年齡、有無生育需求以及病情嚴重程度以及對藥物治療的反應綜合考量,制定合理的方案。

明確紅斑狼瘡診斷後需要明確屬於何種類型,是皮膚型還是系統型。在醫生開完藥後需要明確複診時間,因為該病是慢性複發性疾病,可以持續多年,停藥以後往往容易復發,因此需要和醫生配合,每一次就診完後明確下一次複查時間,並且遵醫囑進行復查。每次複查醫生都會根據化驗結果、臨床表現來判斷療效,同時逐步減少藥物用量和品種,用最小的藥物劑量、最少的毒副作用實現病情最好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