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
紅斑狼瘡復發的症狀是什麼
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明確診斷後若已控制較平穩,但隨後又出現臨床表現,可認為是復發,臨床表現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一般情況表現:1、不明原因發熱,為感染或其它原因所致發熱,可為原發病再次活動。2、體重下降。3、女性出現月經紊亂等;
二、系統受累相應表現:1、再次出現脫髮、口腔潰瘍、皮疹及關節肌肉疼痛、壓痛。2、狼瘡腦病,可表現為頭痛、癲癇發作,或神經、精神症狀。3、血液系統表現,包括3系即紅細胞系、白細胞系、血小板系減低,臨床可出現反覆感染及出血傾向等。4、狼瘡腎炎,臨床上可見血尿、蛋白尿、高血壓、腎性貧血、腎功能不全、水腫等症狀。5、呼吸系統受累,出現呼吸困難、咳嗽等症狀。6、腹部存在腹痛、腹脹等消化系統症狀;
三、血清學表現:補體降低、抗雙鏈DNA抗體陽性及其它各個系統相應化驗異常,可提示紅斑狼瘡出現復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