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住院時間多為1-2周,如果患兒住院期間病情完全緩解,建議出院1-2周後至心血管內科門診複查。如果複查指標接近正常,沒有嚴重心血管併發症,建議首次複診2周後的第1個月、第3個月再此進行門診隨診,之後可能病程的6個月、1年、2年進行定期的心血管內科門診隨診。

如果患兒合併嚴重冠狀動脈併發症,複查頻率較無心血管合併症的患兒密切。需密切監測冠狀動脈病變恢復程度,複查內容包括相關血液檢查,如血常規、血沉、肝功、凝血,還要定期監測心臟彩超、冠脈超聲、心電圖,以發現早期心肌損害或心肌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