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小症指相似的環境下兒童身高低於同性別、同年齡、同種族兒童平均身高的兩個標準差以下或第三百分位以下,每年身高增長低於5cm。引起矮小症原因較多,包括遺傳因素、疾病因素、營養因素、體質因素以及社會心理問題等,矮小症判斷指標具體如下:

1、兒童身高出現在3歲前每年身高增長低於7cm;

2、在3歲和青春期之間每年身高增長低於5cm;

3、在青春期時每年身高增長低於6cm;

出現以上情況說明兒童身高增長有問題,建議家長每年要給兒童定期測量身高,記錄每年身高增長值,一旦發現兒童身高增長出現問題,可以及時糾正。但無需因兒童長不高、身高不達標而焦慮,因為兒童身高增長有其自身一定規律。同一群體中同性別、同年齡的兒童身高增長存在很大個體差異,需要治療的矮小症僅為極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