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過期妊娠是指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尚未分娩者,其發生率佔妊娠總數的3%-5%。過期妊娠引起胎兒窘迫、胎糞吸入綜合徵、新生兒窒息及巨大兒等圍產兒發病率明顯增高,對母體可引起產程延長、難產,使手術產率及母體產傷明顯增加。近年來,由於對妊娠超過41周孕婦的積極處理,過期妊娠的發病率明顯下降。目前發生過期妊娠的原因尚不明確,有研究顯示,能是與經產婦宮頸周邊環境的改變有關。妊娠前體重指數高,妊娠期體重增加過多,肥胖是一種慢性炎性疾病,而分娩發動也是一個炎性反應過程。

妊娠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婦,由於機體長期處於慢性炎症狀態,對分娩炎症反應的反饋下調,從而使分娩發動延遲,人類外周血雌激素濃度與體重呈負相關。體重指數過高或者體重增長異常的孕婦,妊娠晚期雌孕激素比例失調,孕激素佔優勢,也容易發生過期妊娠。極少數的研究表明,男性胎兒發生過期妊娠的概率稍高,原因可能是懷男性胎兒的孕婦,比懷女性胎兒孕婦體內胎盤生長素的濃度要高,胎盤成熟度三級也是過期妊娠的相關危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