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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斑前膜通常見於老年人,若出現視物變形、視力下降至0.3以下,同時OCT檢查可觀察到黃斑區牽拉導致黃斑裂孔發生,此時為患者最佳手術時期。通常患者需術前用眼藥水點眼,術後需在醫院觀察2-3天,根據OCT的情況及眼部術後反應判定出院時間。
黃斑前膜主要通過手術進行治療,左眼或右眼其治療方式均相同。目前採用的手段為通過微創23G或25G甚至27G,進行微創玻璃體切割聯合黃斑前膜及內貼膜剝除。由於黃斑手術是非常精細的手術,因此對術者要求較高。臨床上黃斑手術術後通常視力恢復不是很理想,因此對於視力高於0.3的患者,建議觀察0.5-1年進行OCT檢查,不建議手術治療。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具體病因尚未清楚,但相關因素較多,如蛋白激酶活化、視網膜微血管異常、高血壓及高血脂異常等,均可引起血糖異常。從病理改變分析,糖尿病視網膜病變主要為破壞微小血管。人體全身微小血管較集中地點為眼底血管及腎臟血管,因此最常發生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通常早期患者無任何自覺症狀,發生黃斑水腫後,患者可出現視力下降、視物模糊,甚至出現視物變形,中心視力影響嚴重。當發生玻璃體積血時,血液進入玻璃體腔,患者視物時可出現漂浮物遮擋感,嚴重者可產生大片遮擋感,甚至視野缺損。
臨床上為便於治療,將糖尿病視網膜病變進行分期,我國在1983年推出了分級標準。目前在臨床上使用較廣泛的為2002年版國際臨床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分級標準,具體如下:
糖尿病患者若需確診是否發生糖尿病視網膜病變,首先需進行常規眼底檢查,觀察眼底有無出血或滲出。若存在此類病灶,可採取眼底熒光血管造影確診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眼底熒光血管造影為確診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金標準手段。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通常無法自愈,且多屬於不可逆病變。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病理機制為眼底微血管受到破壞,微血管管壁周細胞發生凋亡,破壞血管基底膜後,血管中有形成分滲漏到視網膜,導致眼底病變,結構多不可逆轉。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處於增殖期時發生玻璃體積血或視網膜脫離時,需進行玻璃體手術干預,稱為玻璃體切割術。目前玻切對眼科相對仍為較大手術,雖然手術技術已經從20G發展到23G、25G甚至27G微創手術,但仍具有一定風險,具體如下:
糖尿病患者視力模糊自愈概率無法確定,主要與患者血糖和眼底情況密切相關。對於早期血糖升高者,由於玻璃體滲透壓改變引起,一般通過控制血糖,視物模糊可逐漸改善。若患者出現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導致視力模糊,此為不可逆性損害,視力模糊通常無法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