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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肝硬化患者的治療時間根據病因確定。丙型肝炎引起的肝硬化基本治療時間為8-12周,幾乎可以100%治癒,肝內病變均可發生逆轉。而對於酒精引起的肝硬化,假如患者能保持不繼續喝酒,從不同的方面進行干預,病人也會逐漸得到改善,但復原速度並沒有丙肝迅速。
兒童肝母細胞瘤主要來源於肝臟,需將腫瘤進行完整切除,手術過程中可造成肝臟細胞損傷,殘餘肝細胞功能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肝臟屬於人體最大合成與代謝解毒中心,相當於人體化工廠。此外,手術創面通常會放置引流管,應觀察引流液性質與引流量,3-5天后可拔管。
肝母細胞瘤屬於原發於肝臟的惡性腫瘤,屬於一種胚胎性腫瘤,目前發病原因尚未明確,主要發生於3歲以內兒童。肝母細胞瘤根據病理類型可分為上皮型與混合型兩大亞型,上皮型主要包括胚胎型、胎兒型、小細胞未分化型與巨小梁型,而混合型分為伴有畸 胎瘤樣特徵或不伴有畸胎瘤樣特徵兩種類型。
肝硬化腹水沒有固定的療程,因人而異。如果是少量的腹水、輕度的腹水,可能通過限水、限鈉,或者加口服的保鉀利尿劑,可能1周左右腹水就能消退。但是如果是中量的或者大量的腹水,可能時間要長點,這時候在限水、限鈉的基礎上,可能要聯合使用保鉀利尿劑和排鉀利尿劑。但是利尿的時候要注意利尿的速度不能太快,否則容易誘發電解質紊亂、肝性腦病、肝腎綜合徵等併發症。
肝母細胞瘤為胚胎來源、具有多種分化方式的惡性腫瘤,類似於胎兒上皮性肝細胞、胚胎性細胞等分化出的,該病在臨床上較少見,多見於兒童,但可以治癒。與惡性腫瘤治療方法相似,能切除儘量切除。
肝炎後肝硬化代償期是肝炎後肝硬化的早期階段,包括臨床Ⅰ期和Ⅱ期。Ⅰ期患者無食管-胃底靜脈曲張及腹水,Ⅱ期患者無腹水、出血,但內鏡檢查可見食管-胃底靜脈曲張。10%-20%的代償期患者可無任何症狀或出現食慾減退、消瘦、乏力、腹瀉等非特異性的臨床表現,代償期患者肝臟的功能仍然能夠滿足身體的基本血液需要,肝臟仍存在合成白蛋白、凝血因子的功能,並且檢查血清白蛋白、凝血因子基本上都在大致正常範圍。因此,患者在此期不會出現腹水、肝性腦病、上消化道出血等失代償期的表現。
肝硬化晚期患者的存活時長,從3個月-10年以上不等。具體的存活時長需要根據患者病症類型、治療方式、護理措施等因素決定。對於出現有嚴重繼發性感染,或者肝功能完全喪失的肝硬化晚期患者,其生存時長會受到嚴重影響,大多數患者存活時間不會超過3個月。對於肝功能尚可併發症可控的情況下,其存活時長可達5-10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