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下列頸動脈狹窄的患者可以接受介入治療:

1、有症狀,狹窄率在50%以上;

2、無症狀,狹窄率在70%以上;

3、有潰瘍斑塊或不穩定斑塊形成,建議介入治療;

4、高位或低位的狹窄,以及狹窄合併動脈瘤或串聯狹窄或患有嚴重心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適合進行普通手術治療;另外某些特殊原因,如由放療或者動脈炎引起的狹窄,也推薦介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