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鱗癌從Ⅰ期到Ⅲ期,要求以手術治療為主要原則,Ⅰ期到Ⅲa期之前,會積極地讓患者就診於胸外科,進行手術治療。

如果Ⅲb期患者合併胸水,則與Ⅳ期的患者同樣對待,主要治療模式是化療加靶向治療,一線靶向治療藥物為恩度。對於Ⅲb期沒有胸水,但是沒有辦法做手術,如胸壁侵犯嚴重的患者,主要的治療手段是同步放化療。對於Ⅲb期能夠行同步放化療的患者,放療的時間會前提,一般在兩個化療週期後,根據治療療效與放療科的醫生聯繫,增加局部放療,以提高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