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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疾病,具有慢性、持續性病程特點,在我國影響近1000餘萬人口。治療需從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康復訓練等多個角度來進行,其中藥物治療是精神分裂症的核心和基礎之一,常見抗抑鬱症藥物包括抗精神病藥和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積極工作、 規律生活也是治療精神分裂症重要部分。
幻聽為精神分裂症的一個症狀,表現為患者聽到並不存在的聲音,這些聲音可以是言語性,如評論、讚揚、辱罵、斥責或命令等,也可以是非言語性,如機器轟鳴聲、流水聲、鳥叫聲等,其中言語性幻聽最常見。
精神分裂症目前有一種神經發育異常假說認為,由於遺傳易感性和某些神經發育危險因素,如妊娠期與出生時併發症、懷孕期間暴露於流感病毒或者母愛剝奪等相互作用,在胚胎期大腦發育過程中出現某種神經病理的改變。
幾乎所有嚴重的呼吸系統疾病均可產生精神症狀,呼吸困難或呼吸衰竭引起低氧血癥、二氧化碳瀦留和酸中毒三個因素共同損害腦血管和腦細胞,是精神障礙最根本的發病機制。臨床表現主要是焦慮、抑鬱、認知功能障礙,甚至木僵、譫妄、昏迷。
腦器質性精神障礙是指由於腦部疾病引起的精神障礙,能否完全恢復主要取決於引起患者精神障礙的原發疾病以及腦部損害的程度。代謝性腦病、自身免疫性腦炎、多發性硬化、病毒性腦炎等疾病引起的腦器質性損害部分可逆,經過對原發病的積極治療,精神障礙可能緩解,從而恢復正常。
軀體化精神障礙的治療一般包括心理治療和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目的在於讓患者逐漸瞭解疾病的性質,改變錯誤觀念,解除或減輕精神因素的影響,使患者對身體情況與健康狀態有相對正確的評估,逐漸建立對軀體不適的合理性解釋。首先與患者建立良好關係,以耐心、同情、接納的態度對待患者的痛苦和敘述,理解患者軀體體驗的真實性,對檢查結果給予清楚的報告,並進行恰當解釋,對心理和社會因素做出恰當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