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胰腺炎患者禁用的藥物是嗎啡,不推薦應用的藥物是阿托品、654-2。
急性胰腺炎患者的主要表現之一是腹痛,輕重程度不一,如腹痛嚴重,在治療時可以採用止痛治療,止痛藥物可考慮應用鹽酸哌替啶,但不推薦應用嗎啡,嗎啡會造成奧狄氏括約肌痙攣、胰液排出不暢,而包括膽結石、膽囊炎等各種原因造成的胰管阻塞,是胰腺炎患者腹痛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應用嗎啡可能加重胰腺炎的腹痛表現,甚至加重病情。另外,不推薦應用阿托品和654-2,這兩個藥物是膽鹼受體拮抗劑,會誘發和加重腸麻痺、加重腹脹,嚴重時可出現麻痺性腸梗阻加重胰腺炎的病情。